小说《从商贾之女到传奇女相》,由作者9号梦者独家倾力所创作完成的,文里的代表人物有元烈涂欢罗城,小说内容梗概:所有学习要吃的苦我都咬牙挺下来。他们最不该的,就是小瞧我。可惜我爹也不是完全清白,……
《从商贾之女到传奇女相》 从商贾之女到传奇女相精选章节 免费试读
我原以为这是我可以攀到的最高点,但是原来只是我的起点。我们可以做到任何事情!
1.“**,我敬你,祝**明日开门红!”涂苍举起酒杯,他憨厚的脸颊通红。
涂苍是一个踏实的好人,私底下爹和我说过,如果要选入赘的人,可以优先选择他。
我也拾起酒杯一饮而下。喝下不过三息,我便目眩神迷起来。怎么会,
我堂堂涂家大**涂珺不说千杯不醉,也可以说是酒量惊人,怎么会才一杯便……被下药了!
眼前的涂苍开始重影模糊,我使劲摇了摇脑袋,试图清醒,“为什么。”“大**,
您什么都有了。可二**呢,她太可怜了,她不和您争家主的位子,只求您给她一个机会。
明日的开门红,您好好歇息,二**会处理好的。”涂苍面露悲悯,“之后,
您还是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而二**只不过是想证明自己而已。”彻底昏厥之前,
我咬牙吐出两个字,“蠢货。”不知过了多久,我在颠簸中醒来,城中绝没有如此的路,
这是城外。我心中寒意更胜,涂苍和涂欢居然要做到这个地步!马车停下了,
两个陌生的男声讨论起来,“梅娘是说丢在此处?”“我看看……没错,
这里离马贼据点不远。啧啧啧,梅娘这是要马车上那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既然是要给马贼玩弄,何不让我们俩兄弟提前享用?那大**长得那叫一个美啊,
还是个雏儿。”梅娘?好熟悉的名字,是我父亲不愿提及的往事,
也是我的好妹妹涂欢的亲生母亲。可她不早就打发去了乡下,居然回来了吗?!我小心摸索,
身上的银两和银票都不见了,所幸发髻中的钗环没有被搜刮走。拔下一根锋利的银钗,
反手握住。药效还未完全消退,我死死咬住自己的舌尖以保持清醒,
屏气凝神伪装成还未清醒的样子,实际上全身的肌肉绷紧,到时候务必一击即中。
兄弟俩争先后了好一会,还是先提议的那个人辩得了首位。一个瘦弱矮小的男人掀开帘进来,
一股臭哄的骚味直面扑来。就是现在!尖锐的发簪割开皮肤,刺入他的脖颈。
他捂着咕咕冒鲜血的脖子,被我一脚蹬出去。外面另一个男人始料未及。
这个**熏心的男人早就脱下衣服,黄黑一块。褪到小腿的衣裤限制他的活动,我勒住缰绳,
矮马扬起前蹄狠狠跺下,男人惨叫一声也没有了声息。涂家是白手起家的城中首富,
我娘和我爹相识于微末,可惜我娘早年伤了身子,生了我一个没几年香消玉殒。
我爹发誓不再娶,我就是涂家唯一的子嗣。我是当继承人养大的,锦衣玉食娇生惯养,
但是当家的要学的东西我一个没落下。算术生意、四书五经、骑射武艺,
所有学习要吃的苦我都咬牙挺下来。他们最不该的,就是小瞧我。可惜我爹也不是完全清白,
他被下了药和**梅娘春风一度,有了涂欢。涂欢送到家里的时候,我娘尚在,
被气得病更重了。我爹要送走这个祸害,我娘心善,觉得罪不及稚子,还是留下了涂欢。
这些年,涂家也算是仁至义尽,从没有苛待涂欢,把她养大,她不必像我一样寒冬酷暑学习,
但是衣食住行和我是差不多的。谁知道,还是养出了这样的歹毒心思。我解下笨重的乘具,
拍了拍这匹矮马,希望它还挺得住,把我送回家。丛林杂乱,我翻身上马,眺望远方罗城,
今天的开门红,必是我来主持!涂家是靠卖钗裙发家,渐渐参与米粮、当铺等生意。
涂家越做越大,周边虎狼也虎视眈眈。涂家一族都意图分一杯羹,
各种远的近的堂兄表弟也存了谋取家产的心。他们认为我是女子,当不了家。我爹顶了压力,
而我也使了十二分的心力守着家业。我熬了几个月,费心研究,在城中规划一个一体化商业,
将涂家所有涉及的商业类型浓缩在一起。这是我一举成名的机会,
是我向众人证明能力的时候。此举不光是巩固我的地位,更是斩断各路虎狼的贼心。涂欢?
她根本什么都不懂!蠢货!我夹紧马肚,快马加鞭。途中马蹄阵阵,不对!我停下,
仔细辨认,这绝不是我的马,是五匹,不,十匹!而他们,也意识到我这边的马蹄声!
步步逼近!近来周边很不太平,马贼肆虐、流寇逼近,天下处处是造反的声音。
说句不厚道的,越是乱世越是挣钱。涂家,包括我都是认为,那些声音嘈杂但是不碍事。
我们偏安一隅,在城中过我们的日子,天下大事远着呢。但是,联想到那俩兄弟的对话,
和越来越近的崩崩马蹄声,我身上一层一层的汗。逃!骑马目标太大,我果断弃马步行,
远离大道往路边去钻,高大的草木正好可以掩盖身形。藏匿的时候,我的大脑飞速运转,
我的产业?不不,我的家人!这些马贼看来积蓄了不小的力量,这番十余匹骏马皆上品,
他们靠近罗城是为了什么?鞭子破空袭来,一众草木纷纷被砍,所幸我右脚狠狠崴了一下,
趴倒在地,刚好躲过那如同狗头铡一般凌厉的鞭子。我的手在发抖,右脚的疼痛刺骨,
不敌我心中的恐惧,背上的寒意一层一层消不下去,我一抬头,果然对上一双危险的眸子。
2.男人骑着高头大马,浓眉挺鼻,端着一脸凶悍,倒是他的左手边那位看着和善一些,
应该是他的副手。副手看眼前是一位貌美女子,语气柔和,“你是谁,为何孤身在城外?
”此番文质彬彬的做派,倒不像是作恶多端的马贼。我立马低头装作脆弱无助的样子,“我,
我家夫君在城中做事,我是乡下来投奔他的,可是半路遇到匪徒,抢走了所有财物,还,
意欲……呜呜呜。我侥幸脱身,只想快快进城找到我家夫君。”女子实在美丽,
梨花带雨的样子让在场所有男人的心都软了。除了领头那个男人。元烈看着眼前这个女人,
这会的她确实柔弱,泫然欲泣让她容貌更甚。可是刚刚她那一手马术,
哪里是普通乡下女子能会的?一个普通乡下妇人能这般有勇有谋,几个抉择都是又快又准,
要不是他天生五感敏锐,还真让她逃脱了。元烈默不作声,副手心中不忍,“主上,
她一个妇道人家,干不了什么大事的。还是放了她吧。”元烈看了一眼陈泽,
从怀中掏出文书丢过去。“那边交给你们去谈。”手下面面相觑,陈泽道,“主上,这,
不妥吧。”“本就是志在必得的东西,我去不去关系并不大。而且孙勇那厮,我也不喜欢他,
不愿和他交流。”孙勇?一般人可能不知道,但是我涂家做到这么大,
怎么可能没听过这个名字。孙勇,是罗城的守城官。他们居然和朝廷的人有勾结。
“那涂家那边……”涂家?我家!这些人和我家有什么联系。
元烈眼瞧着面前的女人眉间微蹙,好像在思考些什么,只一瞬间又恢复成娇弱的样子。
陈泽这个嘴上没个把门的,他横目瞪过去,“废什么话,东西不是在你那边吗,
送过去不就得就得了。”陈泽冷汗直冒,小声应允。我低眉顺眼当个鹌鹑,
想着只有那个领头的有些敏锐,剩下的人应该对我放下了戒心,等领头的凶悍男人走了,
我也好尽快脱身。正想着,那个男人一把捞着我的腰,我猝不及防腾空,
一瞬间我脸色惨白心里没有半分主意了,他居然要带走我!他大手如钳,勒得我难受。
许是察觉到了我的不适,他还算温柔地把我放在前面,以环抱的姿势圈住我,扯着缰绳,
狂奔而去。此时,天边泛起鱼肚白,我眼睁睁看着自己离罗城越来越远,心如死灰。
3.男人骑得极快,饶是我也自小学习马术,这一路也把我颠簸得够呛。到了地方,一下地,
我脚下一软立马瘫跪在地,哇哇呕吐起来。我的胃里空空,只能呕出来一些液体。
先前咬伤的舌尖伤口裂开,半透明的液体里夹杂着血丝。元烈眉头紧蹙,这女人还真是多变,
真真假假,难道当真如此柔弱。嘴角那一抹血色在我惨白如纸的脸上格外扎眼,
男人把我打横抱起,大步走向营帐。我强压下不适,小心打量着这里。
山后面居然已经形成了小型聚集地,十数个营帐,穿着简易盔甲的士兵在训练。
他们绝对不是马贼,应当是叛军。结合罗城的地理位置,他们应该是南下的兴复军。
“将军居然抱着一个女人!”一路上所遇到的人皆虔诚冲男人低头行礼,
待他走过才小心抬头,背后窃窃私语。这个男人有很高的地位,我猜想,
他就是兴复军的头头——元烈。我情不自禁打量男人,据说元烈五岁成了孤儿,走南闯北,
当过和尚当过贼,后来被征军,见到王朝腐败,所以组织反叛军,是一个传奇人物。
没想到他真如传闻中一般威武冷峻。察觉到我的眼神,他低头看过来,
我慌忙埋头继续当柔弱的鹌鹑。他如传闻中一般威武,
那传闻中他冷心冷情、杀人如麻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将军,马贼已全部剿灭,
有一些自愿投降的该怎么处理?”男人沉声回答,“作恶多端,自然是杀了。”王木应承,
目光触及到将军怀中的女人,一时卡壳,“将军,这是?”他看不清面容,
但是瞅得见女人耳廓那一抹白皙,应当是个美人。将军这是开窍了呀!
男人头也不回走进营帐,“送些吃食过来。”帷幕落下,营帐内只有我和他。
“你知道我是谁?”元烈把女人放在榻上,居高临下问道。他敏锐感觉到,
女人在到了营地之后转变了很多。“将军乃大人物,声名远扬,贱妇怎敢不知。
”我也不藏着掖着,他有超越常人的敏锐,且,我在他的地盘,见识他的雷霆手段,
我不想因为这点小事折了性命。没有男人不喜欢女人的夸奖和追捧。
只愿他听得进去饶我一命。“酸不拉几的,你可不像是个寻常妇人,读过书?
”“小时候家境好,上了几年私塾罢了。”“你很聪明,可惜……当真嫁人了?
”王木领了一个婆子进来。直接听到自家将军的直男发言,这硬邦邦的话,
像极了自己吃婆娘醋的时候,将军也有今天!只不过将军窘迫的时候被他碰见可不妙,
招呼着放下吃食,逃一般出了营帐。元烈扔过来一个窝头,我也不扭捏,大口啃起来。
他吃得很快,吃完径直走过来。“干什么!”“奔波一夜,自然是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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