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爱情》由老牌作者路小麦撰写,主角是小慧阿苗余飞,剧情行云流水,妙笔生花,是一篇不得不看的现代言情佳作,小说摘要:被一个声音很单纯的女孩儿唱着,我看着小慧,她的眼里晶莹着泪花。“你还记得他吗?”我问小慧。“早忘了”她说。“可我还没说,……
《她说爱情》 她说爱情精选章节 免费试读
故事的开头,得从一个梦说起……“站住别动!”一个温润如玉的男人说道,
“把手稿交出来,也许我会饶他们一命。”我不愿答应,却也不得已,
因为太多的人质就在身边,虽然这份手稿是我最新的小说文案,
是本键盘侠一字一句敲出来的,里面记载的都是一篇篇爱情故事,
而且马上就是新书发布会了,宝贝的不得了。“好吧,但你要先把他们都放了”,
我慢慢吞吞地答应着,心里却打着如何逃跑的主意。就在一手交货,一手放人的时候,
一道凌厉的刀光划过,我一转身,掉下了床~“吁,
原来是个梦”我轻轻地揉了揉摔痛的胳膊肘,伸了个懒腰,拉开窗帘,
开始迎接新一天美好的阳光。我,叫路小麦,是个**的十八线网络写手~所谓的十八线,
就是最不火最不红,扔到大街上压根没有人能看得见的那种。所以也只能是**,
如果全职那我岂不是要被自己饿死~刚才那个梦,是我一直以来对自己最美好的憧憬与愿望,
好像真的每一个“文人”都有一根恃才傲物的情丝,“剪不断,理还乱”,
都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很好很好,是金子总能发光,总有一天自己会火的不要不要的。只可惜,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每当我满怀期待地向报社、杂志社、网络云端投稿后,
总是会像买彩票一样,接到各种“谢谢惠顾”的回复,所以我只有在梦里,
才会梦到自己的小说手稿成为值得争抢的东西,每次做这种梦,都会开心的不得了~哦,
对了,忘了介绍,我的本职是一个外企的小文员,就是那种,俗称的,便利贴女孩。
我每天的日常工作,就是出文案、开会、走访调查和给领导鞍前马后~不过这份工作的收入,
到支撑了我另一个业余爱好,就是旅行,每年我总能请假去很多地方,
去听那些有酒有肉的故事,去看那些有情有义的人生,领略大山大川的情怀,
感悟鸟语花香的欣然。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我遇到了很多人,认识了很多朋友,
下面我要讲的,就是他们的故事。第一章《与其嫁给过去的回忆,
不如嫁给朴实的爱情》那是一年夏天,在我兢兢业业每日按时考勤,各种加班之后,
终于换来了十天的年假,于是我按照**惯,早早地收拾好了行囊,伴随着下班铃响,
同步踏上了去往机场的计程车。这次我约伴的小伙伴是我的初中同学,她叫周小慧,
校花一枚,不过性子很好,没有太多的公主气,所以我们关系很好。小慧从上高中开始,
身边就没断过男朋友,其实她也不是滥情,我总觉得是因为她第一段感情投入太深,
导致她再也不肯轻易相信男人,于是稍有风吹就不欢而散,而且她好像桃花运有点邪魅,
总是遇人不淑。她的第一场恋爱,是在高一的时候,有个叫南笙的男生,为了追她,
想尽了几乎是那时候最浪漫的办法。表白的那天早上开始,南笙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
说服了他们一整班的同学,每人都拿着一根小慧最爱吃的橘子味棒棒糖,
一个人一个人地经过小慧的座位,递给她糖的同时,说“请你答应他”,
就当小慧一头雾水的时候,南笙出现在了人群的最后,手捧一束她最爱的白玫瑰,
认真地单膝跪地,只说了句“余生请多指教”,随后就拉着小慧跑到了操场上,
点燃了之前准备好的烟花,在烟花烂漫里拥吻了小慧。那是小慧的初吻,
也是她第一次感受到如此的浪漫,她懵懵懂懂地就答应了南笙,
那时那刻简直幸福的不要不要的。可现实就像戏剧般地捉弄人,不到一年的时间,
那个男生就移情别恋了,而且他喜欢上的是小慧的闺蜜。这是小慧自己发现的,
因为有一天她去图书馆借书,刚好遇见南笙跟她的闺蜜手挽手经过,
小慧下意识地躲到了大树后面,她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心。可是她不甘心啊,
她一次次地问南笙他们之间到底怎么了,最终得到的答案,只有两个字,“倦了”。
于是这场恋爱无疾而终,却也给小慧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她觉得男人都不可靠,
花言巧语说的再多,也不过是过眼云烟,所以久而久之,她不再在乎男人的糖衣炮弹,
也有了自己的防御系统。我们这次的目的地是湖南,去看张家界绝世的山水,
去感受沈从文着笔的凤凰。飞机从北到南,大概飞了三个多小时才着陆,即便夜已入深,
可长沙依然灯火阑珊,走在坡子街上,空气中都弥漫一股子湖南湘辣的味道。“小慧,
我们去吃臭豆腐好不好?”我是一个见了美食就挪不动步子的标准吃货。“不啦不啦,
快回去休息吧,明天一早还要跟导游汇合呢,”周小慧显然已有了困意,
“我可不想明天早上起来脸跟眼睛都浮肿的像只金鱼。”于是我只能咽了咽口水,
留恋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排长龙的臭豆腐摊位,心里默默地跟我的臭豆腐道了个别,
转身拎上行李,跟小慧上了楼,安顿在了酒店的房间里。初到一座城,
往往我们还是习惯于跟团游,因为我和小慧一样,都喜欢听导游的讲解,俗话说,
大好山水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如果说自然风光是脉络骨骼,那么导游的讲解就是肌肉,
路遇的故事就是血脉,相互辉映,才更能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我们这次的导游,叫做余飞。
余飞岁数不小了,大概得有三十四五岁的样子,比我和小慧大近十岁。他长的并不怎么好看,
或者只能用普通来形容,但知识倒是很渊博,大概因为导游这个职业做久了的缘故,
倒是很能讲故事,也很健谈。小慧与余飞的第一次对话,是我们第一个景点参观结束时,
临上车的时候,我随口喊了个导游好,小慧紧跟着我,一时间也想跟着喊句什么,
后来可能觉得又不是在学校遇见老师,干嘛要那么规矩,就把出口的话咽了回去,
改问了一句“余导,吃橘子吗?”我们拿的橘子,是导游刚刚推荐过的,
橘子洲头的绿皮橘子,甜的很。余飞愣了一下,说了声“不”的同时,微微地红了一下脸,
一个对我们来说的老男人,露出的表情倒是挺可爱的。一路旅程,
小慧与余飞再没有任何交集,甚至没说过一句话。
不过当余飞讲沈从文与张兆和的爱情故事时,小慧很多次潸然泪下,虽然我也很被打动,
但总觉得更多的只有羡慕,我后来问小慧,为什么她会流泪,小慧说,因为她想不明白,
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她没遇到过,爱情无对错,却有因果。夜晚的凤凰古城很美,
我和小慧流连于跳岩旁的霓虹灯下,感受着这个古城青石板路的素朴,
也迎合着凤凰现代化气息的潮流。都说这里是艳遇之都,我们便挑了一家清吧,
合着民俗歌手的音乐,品着葡萄美酒夜光杯和巧克力马提尼,小资的很。“窗外的世界,
下着小雪;有爱情的感觉,命中注定的相恋。橱窗的外面,她的笑脸;匆忙避开的瞬间,
也曾心碎地强颜。余生的时间,约定的遇见;却已不知飘渺,弥散在了云间。十年后的一天,
是否会再见;不可预知的明天,会有怎样的情缘。有人说那不是爱,
只是藉慰的倾怜;只有自己才明白,什么存在在指间与心田……”这首很好听的歌,
被一个声音很单纯的女孩儿唱着,我看着小慧,她的眼里晶莹着泪花。“你还记得他吗?
”我问小慧。“早忘了”她说。“可我还没说,他是谁。”小慧没有再说什么,
只是猛的一口,喝掉了杯子里所有的酒。这一夜过的很快,也很慢,对于小慧来说,
这么多年的芥蒂,这一夜,都化作了这一首歌,随风散了。
、“凤凰的白天就一定要去沈从文故居和沱江泛舟。在沈老故居旁买一本《边城》,
听一听沈老的情书与故事,会心里麻酥酥的感动。沱江泛舟,看一看沿江的吊脚楼,
那叫一古香古色~油绿的江水,心也会跟着涟漪~还有,
在凤凰的时候一定要抽空去吃一碗粉,就在虹桥桥头不远处~~”“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这是沈老写给他妻子的情书~”“为了你,
这座古城已经等了千年~”这些都是余飞讲给我们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很称职的导游,
所以在旅程结束后,我们加了余飞的微信,想着再来湖南可以直接找他当向导。还有就是,
小慧一直想买的一款牛骨牌断货了,我们预交了押金,打算让余飞帮着我们寄过来。“你好,
我是周小慧。”小慧发微信添加余飞。“你好,小慧。”余飞很快回复了她。之后,
我跟小慧都又回到了朝九晚五的忙碌工作中,直到半个月后的一天,我在刷朋友圈的时候,
发现余飞给小慧的评论很频繁,于是我约了小慧吃晚饭,八卦心态作祟,
很想知道小慧是不是又有桃花了。“小慧,余飞在追你吗?”我开门见山的问。“嗯,
我们交往了。”小慧一边吃着蓝莓山药,一边随意地回答着我。“这也太快了吧,
他好大的岁数呢,而且,他的左手有残疾,他没结婚吗?到底怎么回事啊?
”我瞠目结舌地提了很多问题。小慧给我看了一个故事,是她写的。第二章《也许,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篇文章,不知道各位看官有没有看过,叫作《我努力奋斗了十八年,
才能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说的是一个农村的孩子,如何拼搏奋斗,如何吃苦耐劳,
如何披星戴月,当最终看似与别人平坐咖啡厅的时候,感慨家室悬殊,思量着自己的一生,
比那些个城市的孩子难得那麽多,于是也更多的懂得珍惜。其实大山里的故事真的很多,
多到了在那些孩子们看来平乎其平了,只是随便挑一个,就会励志到每个人都为之动容。
也许,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座真真正正的大山里,那种几乎没有路的大山里,
那种看似繁茂的树木丛生但对人类来说贫瘠到靠天吃饭的大山里,
那种有着无数认不清物种的飞虫走兽于是适者生存的大山里,只有着四五户人家,
坐落在山腰的避风处,靠着卖点山货与辛劳的耕作为生。如同每一个希望孩子能够走出大山,
不再如父母一般吃苦的长辈一样,这里的人就是再穷,也会送孩子出山,去上学,去学知识,
学文化,只为有一天能够飞上枝头变凤凰,即便这种希望真的渺茫的很。从这里出山到镇上,
要八九十里的山路,说翻山越岭也只是对上学路的一种基本描述而已,
就不必说那些新闻报道里说的那样,遇上水涨河高,如何手牵着手,齐腰而过了。六岁上学,
也许父母会送上三天五日的,毕竟孩子太小,就算是平日里自己农活时再忙,孩子再调皮,
也只是在熟悉的山野里,现在毕竟是要出山到镇上。只是,真的最多也只有这三五日。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联想过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六岁的孩子,踮着脚尖才刚刚能够到灶台,
清早鸡鸣时分,已经开始从对他来说高高的灶台里一勺一勺的舀着清水挂面的米粥了。
细看这孩子,饱经大山风雨杂尘的洗礼,黑黢黢的面堂,因为家里的水都是挑回来的,
紧仔细着不敢多用,于是只在上学的路上,路过有溪水流的地方,才刚好抹一把脸。
衣服补丁摞补丁就已经不算什么了,一看颜色和大小就知道是长辈淘下来的衣裳,
不管是衣领还是袖口,一定都是磨毛了边儿的。就是这样的一幅画面,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
盛上一碗米粥喝了暖肚,然后再盛一碗到掉了瓷的老茶缸子里做午餐。
山路对于一个山里的孩子来说,不算什么,只是这个孩子从来不曾迟到过,不管刮风下雨,
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教室的,也是最刻苦的那个,因为他知道,考大学是他唯一的出路。
这个孩子从不知道什么叫做课业压力,这个孩子从不知道什么叫做睡眠质量,
这个孩子更不明白什么叫做生活品质。他只知道要努力,
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定不是最聪明的那个,
因为他经常会从同班同学口中听到一些他从没听过的新事物与外面的世界。
总有同学笑话他的破衣烂衫,总有同学嗤笑着他怎么连个像样的铅笔橡皮都没有,
如果说他不在乎,那是假话,只是他知道,说什么都不必要,必须得有一天活出个样儿来。
只是,十三岁那年的一天,一场变故突如其来,如同上帝喜欢的苹果都会被咬掉一口一样,
这一年的新年对于这个孩子来说,真的太可怕了。新年,家家户户都会置办年货,
偶尔也会给跟在身边的孩子买个鞭炮玩。于是,就是这个鞭炮,在孩子的手中爆炸了,
是引线的问题,还是鞭炮的质量,这个讨论起来全然没有任何的意义,随着巨响,
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在鬼门关外游荡了一圈。血,不知流了多少,对于这个家庭来说,
根本负担不起高昂的医药费,于是孩子的母亲在借遍了所有的亲朋之后,含着泪,
卖掉了自己母亲留下来的唯一嫁妆。万幸,这孩子得救了,只是,
在那个医疗条件根本就是很贫乏的年代,他的三根手指,永远的离开了他。这场变故,
让他休学了整整一年,因为失血过多,还落下了头痛的毛病。等再次踏入校门的时候,
他变得开始沉默寡言,总觉得自己更加的怕被人看不起,也更加更加的努力了。只是,
就算再努力,在这样的小地方,在这样落后的学习环境与条件下,他考了整个小镇的第一名,
却也只是考上了一所专科的学校,但在他的大山里,已经是最出色的孩子了。后面的故事,
小说《她说爱情》 她说爱情精选章节 试读结束。